发布时间:2022-03-03 | 来源:沈阳市周易研究会 | 浏览次数:0 |
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强调,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 《纲要》提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线,以推进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为重点,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有机衔接、系统推进,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纲要》指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坚持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坚持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坚持与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坚持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 《纲要》强调,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着力完善青少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政治素养。强调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着力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多元支撑。 《纲要》要求,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对青少年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与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合力。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和督导机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坚强保证和良好条件。 【答记者问】 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就《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请简单介绍一下《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文化软实力日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悠久文明和灿烂文化正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当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教育系统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和关键环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十八大对这一问题进一步做出了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新形势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 自去年六月以来,教育部成立了文件起草组,就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有100余位专家、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参与了文件研制或提出建议意见。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修改完善,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了中宣部、文化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部门的意见,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2.问: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 答: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与弘扬,中央和各级政府为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993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教育。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2006年,中央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出了具体部署。 教育部多次下发相关文件。2004年,与中宣部联合发布《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2010年,下发《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的通知》。2013年,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等。 此外,上海制定了《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对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目标;山东出台《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并编写《传统文化》教材,在全省中小学投入使用;江苏在全省小学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系列活动,举办经典诵读比赛,让学生通过诵读经典感受传统文化教育魅力。这些探索都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还不尽令人满意,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重知识讲授、轻精神内涵阐释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有些学校以应试教育为导向,偏重对学生进行知识点的灌输,单纯地让学生记忆一定的传统文化知识,相对缺少对传统文化蕴含的民族精神、道德情操、人文涵养的深入挖掘和宣讲。这是当前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二是教育内容的系统性、整体性不足。很多地方和学校对传统文化的教育理念认识不到位,对教育内容缺少系统规划,对教学环节缺乏整体设计。往往是众多课程各自为战,课内课外无法衔接,导致课程门类孤立化、教育内容碎片化、教学设计随意化现象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教学效果。三是教育教学中的技术性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从事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的师资力量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教育教学的感染力不强,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课程体系和教材编写相对缺少统一的技术规范指导。四是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合力有待形成。目前,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主体还是教师、场所还局限在校园、手段还主要依赖于课本,还没有完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元化支撑的良好态势。 3.问: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如何提炼适用于教育教学的核心内容,是文件起草的重点,也是难点。对此,起草小组系统梳理了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中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坚持将传统文化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与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避免复杂深奥的学理之争。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梦是每个人的梦,以祖国的繁荣为最大的光荣,以国家的衰落为最大的耻辱,增强国家认同,培养爱国情感,树立民族自信,形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的共同理想追求。二是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关系,学会心存善念、理解他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关心社会、尊重自然,培育集体主义精神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慈善的良好风尚。三是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坚韧豁达、奋发向上,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思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通过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三个层面的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做有自信、懂自尊、能自强,高素养、讲文明、有爱心,知荣辱、守诚信、敢创新的中国人。 4.问:各学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文件的这一部分需要解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各学段“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起草小组力求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设计教育要点,使之相互衔接、层层深入,螺旋上升,形成一体。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引导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精神内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在各学段的教学要点和教学任务中,力求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学科课程全覆盖,将教育内容体现到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主要课程中去。二是教学环节全覆盖,包括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是教育人群全覆盖,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但更为强调指导性。考虑到地域文化差异,既要为各地各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指导和遵循,还要为未来的课标修订、课程开发以及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留有一定空间。 5.问:教育系统在落实《指导纲要》方面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 答:教育部将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逐步落实课标修订和课程开发工作。目前,正在启动的高中阶段课标修订将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入修订内容,小学至初中阶段的课标修订工作,也会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适时启动。此外,还将在全国高校推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在职业院校教育中,将建立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制定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工艺、民族表演艺术等民族文化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相关专业校本特色教材。 要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推动师范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建设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特色学校和基地,完成“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出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读物。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和研究,动员组织传统文化名家、一线教师共同研究如何改进和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教学,加强传统文化研究机构的建设,以便更好的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指导。 6.问:除教育系统外,社会其他领域还将有哪些举措? 答: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既要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又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之间的配合,形成互为补充、相互协作的传统文化教育合力。具体来讲,学校应充分依托校内文化资源和主题活动,发挥独特的校园文化育人功能。有关部门应发挥其职责功能,促进传统文化的教育。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艺作品创作,着力提供丰富、生动的教育资源;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积极组织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实践活动,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此外,还要加强网络教育平台建设,打造一批有广泛影响的传统文化特色网站,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 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社科[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现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2014年3月26日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制定本指导纲要。 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培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推动文化传承创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基础作用。 3.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内经济社会转轨转型,深刻变革,现代传播技术迅猛发展,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社会思想观念日益活跃。青少年学生思想意识更加自主,价值追求更加多样,个性特点更加鲜明,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倾向和道德行为,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 4.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须正视面临的一系列困难和挑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培育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文化自觉自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内容的系统性、整体性还明显不足,重知识讲授、轻精神内涵阐释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课程和教材体系有待完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合力有待加强等,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5.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线,以推进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为重点,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有机衔接、系统推进,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6.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 ——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既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又要积极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和弘扬革命传统文化。 ——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既要高度重视培育学生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又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世界眼光,博采众长。 ——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又要注重发挥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重要作用。 ——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既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又要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之间的配合,形成教育合力。 ——坚持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既要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又要加强各学段的有机衔接,逐步推进。 7.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语言习惯、文化传统、思想观念、情感认同的集中体现,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思想品格和价值取向,具有极为丰富的思想内涵。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着力完善青少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政治素养。 ——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着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梦是每个人的梦,以祖国的繁荣为最大的光荣,以国家的衰落为最大的耻辱,增强国家认同,培养爱国情感,树立民族自信,形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的共同理想追求,培养青少年学生做有自信、懂自尊、能自强的中国人。 ——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着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关系,学会心存善念、理解他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关心社会、尊重自然,培育集体主义精神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慈善的良好风尚,培养青少年学生做高素养、讲文明、有爱心的中国人。 ——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着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坚韧豁达、奋发向上,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思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做知荣辱、守诚信、敢创新的中国人。 三、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8.小学低年级,以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认识常用汉字,学习独立识字,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诵读浅近的古诗,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感受语言的优美;了解一些爱国志士的故事,知道中华民族重要传统节日,了解家乡的生活习俗,明白自己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初步了解传统礼仪,学会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初步感受经典的民间艺术。引导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养成勤俭节约、吃苦耐劳、言行一致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培育热爱家乡、热爱生活、亲近自然的情感。 9.小学高年级,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熟练书写正楷字,理解汉字的文化含义,体会汉字优美的结构艺术;诵读古代诗文经典篇目,理解作品大意,体会其意境和情感;了解中华民族历代仁人志士为国家富强、民族团结作出的牺牲和贡献;知道重要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家乡生活习俗变迁;感受各民族艺术的丰富表现形式和特点,尝试运用喜爱的艺术形式表达情感;培养学生对传统体育活动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学会理解他人,懂得感恩,逐步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开始树立人生理想和远大志向,热爱祖国河山、悠久历史和宝贵文化。 10.初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美感与意境;诵读古代诗词,初步了解古诗词格律,阅读浅易文言文,注重积累、感悟和运用,提高欣赏品位;知道中国历史的重要史实和发展的基本线索,理解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认识中华文明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欣赏传统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作品,感受其中表达的情感和思想;参加传统礼仪和节庆活动,了解传统习俗的文化内涵。引导学生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习俗,珍视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优秀文明成果,培养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 11.高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阅读篇幅较长的传统文化经典作品,提高古典文学和传统艺术鉴赏能力;认识中华文明形成的悠久历史进程,感悟中华文明在世界历史中的重要地位;认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和杰出人物的贡献,吸取前人经验和智慧,培养豁达乐观的人生态度和抵抗困难挫折的能力;感悟传统美德与时俱进的品质,自觉以中华传统美德律己修身;了解传统艺术的丰富表现形式和特点,感受不同时代、地域、民族特色的艺术风格,接触和体验祖国各地的风土人情、民俗风尚,了解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遗产。引导学生深入理解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当代中国,看待外部世界,认识国家前途命运与个人价值实现的统一关系,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安全和利益。 12.大学阶段,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典籍,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沃土,辩证看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正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关心国家命运,自觉把个人理想和国家梦想、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 四、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 13.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适时启动课程标准修订和课程开发的研究论证、试点探索和推广评估工作。在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课程标准修订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应结合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鼓励各地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统一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拓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选修课覆盖面。面向各级各类学校重点建设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品视频公开课。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 14.修订相关教材和组织编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读物。根据修订后的中小学课程标准,修订相关教材。制作内容精、形式活、受欢迎的数字化课件。在高等学校统一推广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地方课程需要编写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本。组织知名专家编写多层次、成系列的普及读物。 15.充分发挥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作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紧密结合,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学效果。 五、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 16.打造一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队伍。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比重。在师范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以及“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选中,增加传统文化教学和研究人才比重,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17.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中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农村幼儿园园长研修培训计划、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素质提高计划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 六、着力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多元支撑 18.建设不断适应时代需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教育平台。利用好现有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等数字文化惠民工程的数据资源成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佳作。重点打造一批有广泛影响的传统文化特色网站,支持和鼓励学校网站开设传统文化专栏。加强校园网络建设,依托高校网络文化示范中心、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等,拓宽适合青少年学生学习特点的线上教育平台。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诗文,建设“中华经典资源库”。在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等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栏,进行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在线学习。 19.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教育活动。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结合校史、院史、学科史和人物史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育人作用。深入开展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开展主题教育、理论研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20.构建互为补充、相互协作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格局。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剧院、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积极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提倡和扶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艺作品创作,在评奖、宣传等方面加强引导,办好青少年电视频道,做好图书出版规划,创作、出版一批青少年喜爱的影视片、音像制品和文学艺术作品,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丰富、生动的教育资源。 21.充分发挥家庭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重视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及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性活动,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形成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珍视亲情、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的良好家风,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 七、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 22.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对青少年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与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合力。教育部统筹规划和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等建设,明确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智力支持。要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的传统文化教育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多途径增加传统文化教育投入。 23.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和督导机制。研究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标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高考升学考试中的比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的督导范围,定期开展评估和督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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